一、 凡有意入住者,须签订《服务合同》,并提供一位经公寓审定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保证人保证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所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岀任保证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服务合同中要求经公寓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相应材料,签订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入住。入院前的体检或近期(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是签订合同的重要文件。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脑萎缩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λ住手续,因提供虚假证明入院后才发现的,由入住人和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体检项目包括: 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脑CT、B超、骨质疏松检査等。入住时携带换洗衣物及相关日用品。入住后要按合同约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況需经公寓批准方得更换。
二.本院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除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均按照明码标价收费入住老人应踊跃参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活动,不传不信任何邪教,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的活动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