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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凤凰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2023-02-21 11:30:18
2800-6000元/月
贵港市凤凰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公建民营·养老社区·床位33张
  • 自理
  • 半自理
  • 不能自理
  • 特护
  • 认知障碍
  • 病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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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江北中路226-38号院(贵港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内)
咨询热线
18078575222
  • 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贵港 - 贵港市 - 港北区
    • 机构类型:养老社区
    • 机构性质:公建民营
    • 负责人:温晓燕
    • 开业时间:2022年4月20日
    • 占地面积:500
    • 建筑面积:2500
    • 床位数:33张
    • 收费区间:2800-6000
    • 特色服务: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特护 认知障碍 病后康复
  • 联系我们
    联 系 人:温晓燕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江北中路226-38号院(贵港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内)
    网 址:
  • 机构介绍

    凤凰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位于贵港市福利救助中心内,中心主要是为贵城街道辖区老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的家政、餐饮、老人照料、老年人娱乐、康复等服务。

    我中心内有配套的社区、居家、家政、娱乐、餐饮等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立33个照料床位,设有文化娱乐厅、棋牌室、休闲保健厅、日间休息室、餐饮服务区、阅览室、心理疏导室等;室外有篮球场、健身场地,能够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集养老、娱乐、保健、健身养生于一体的综合性老人居住场所。 

    我中心以老人生活照料服务为主,同时为社区老人提供日托照料、护理陪伴、代购代,买、配餐送餐等服务,也提供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专项服务。我中心同时引进智慧养老系统,能为辖区内老人提供一站式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服务。

    我中心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带领下,以“普惠养老、惠及全民”的服务思想,由普惠养老机构贵港市康顺养老院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心理咨询师、高中低级护理员、营养师、社工、家政、维修等各行业内专业人员。能够让辖区内的老人真正得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养老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 收费标准
    凤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及价格
    服务项目 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标准
    助餐服务 中心就餐 8-13元/餐(依照菜单定价) 清洁卫生,保证食材新鲜,送餐人员及时送餐到位
    上门送餐 另加2元送餐费
    助浴服务 中心助浴 浴室洗浴 10元/次 在助浴前监测老人生命体征,上门服务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擦浴
    上门助浴 高龄自理老人 30元/次
    失能/半失能老人 120元/次
    擦浴 60元/次
    助医服务 中心服务 量血压 免费 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服务老人按照服务标准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专家义诊 免费
    健康讲座 免费
    测血糖 3元/次
    艾灸、泥灸、刮痧、拔罐 20元/30分钟
    上门服务 协助进食/水 20元/次
    口腔清洁 30元/次
    排泄护理 50元/次
    人工取便术 100元/次
    协助翻身扣背排痰 50元/次
    皮肤外用药擦涂 15元/次
    压疮预防护理 60元/次
    置留尿管的护理 20元/次
    压疮伤口换药 80-100元/次
    助洁服务 个人卫生助洁服务 中心服务 理发 15元/次 服务人员安排好服务时间,提前通知老人,服务结束后,对于满意度进行回访
    足疗 50元/45分钟
    修脚 20元/次
    洗头 25元/次
    家居环境助洁服务 上门服务 打扫卫生 40元/小时 服务人员按照要求到老人家中服务,不泄漏老人隐私,结束后老人签字确认后离开
    洗衣洗被 41元/小时
    疏通下水道 市场价
    水电维修 市场价
    助急服务 无障碍汽车使用 普通护送:市内150+5*(公里数-5)
    高级护送:市内180+7*(公里数-5)
    爬楼机使用
    1人护理:80元/次/小时
    (不足2公里按两公里计算,每超出1公里)
    2人护理:160元/次/小时
    (不足2公里按两公里计算,每超出2公里)
    代办服务 代购、代取药、代缴费 25元/小时
    日间照护服务 日托 营养午餐、娱乐活动、午休 40-60元/天 评估老人情况为老人制度活动计划
    短期寄养 三餐、娱乐活动、午休、夜间照料 120-200元/天
    乐龄文化服务 中心服务 乐龄文化讲座 免费 根据老人需求为其开展活动,保护老人隐私,按规范服务
    心灵茶吧 免费
    法律咨询 免费
    生日关怀 免费
    棋牌娱乐 免费
    节日关怀 免费
    安全教育 免费
    旅游 根据路线收取(与旅行社对接)

    贵港市凤凰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护理级别 护理对象 护理内容 护理费(元/月) 膳食费(元/月) 床位费(元/月) 空调费(元/月) 药品管理、代发费(元/月) 收费标准(元/月)
    社会养老床位 普惠养老床位
    三级护理 生活完全自理,不需要协助,75岁以下经评估为轻度失能。
    ①定期打扫房间,更换被服、剪发、整理居室及清洗衣物。
    ②定期组织老人参加健康文娱活动、功能锻炼及心理辅导。
    ③定期检查身体他情况,如测量血压、体温等,每2小时巡视一次。
    1300 600 450 300 100 50 2800
    二级护理 独立进食、如厕,行走、大小便未失禁,夜间不能独立如厕、不配合吃药需要部分协助督促,洗澡、穿衣、吃药等经评估为中度失能。 含①-②-③项服务内容,部分督促引导日常起居、送餐送水、整理内务、协助沐浴,衣物随脏随换、晨晚间基础护理。 2000 600 450 300 100 50 3500
    一级护理 使用轮椅或助行器需要协助搀扶移动,需喂食,卧床可自行翻身,二便失禁,视力障碍,患有认知障碍(脑萎缩、脑梗死等),经评估为中度失能。 含①-②-③项服务内容,个人清洁卫生(沐浴、浴足、洗头、剃须、剪指/趾甲、清洗/消毒便器等),必要时喂水、喂食、喂药、更换尿片及晨晚间基础护理。 2800 600 450 300 100 50 4300
    特级护理 双下肢无法行走,卧床无法翻身,吞咽功能障碍,部分褥疮或卧床需要定时翻身,经评估为重度失能。 含①-②-③项服务内容,个人清洁卫生(沐浴、擦身、洗头、剪发、口腔护理)、定时鼻饲、拍背吸痰、翻身、清理大小便及更换尿片、进行各种引流管护理、各种伤口、造口、气切呼吸道护理、定时巡房、检测生命体征、晨晚间护理。 3800 600 450 300 100 50 5300
    其他收费 1、新入院的老人押金为押一付一,一次性被褥等生活用品费共计800元。
    2、其他耗材按照实际使用进行合理收费,如医疗药品耗材、吸痰、换药、尿片护理垫耗材等。                                               3、为落实普惠养老项目政策,执行主管部门要求,我院床位费实行优惠70%的政策。
  • 机构设施
  • 服务内容
  • 入住须知

    凤凰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入住须知

    一、入住者的家属或监护人,应当确定具体人员与本中心保持联系,以便及时交流入住者的生活健康等情况,若该人联系方式有变,应当及时通知本中心,以保证在入住者发生紧急情况时,本中心可以及时通知。

    二、入住者在选定房间后,不随意调换房间、留他人住宿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留宿的,须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提出申请。本中心为入住者提供房间内必备的家具用品,入住者可以从本中心提供的备选生活用品清单中选择自己所需的生活用品;入住者也可自行携带所需的生活用品,但应经本中心同意后方可带入;因入住者未经本中心同意私带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8.入住时,本中心、入住者、送养人三方应当共同确认入住房间内的各项设备和用具与《设备用具清单》配置内容是否相符,设备用具的情况是否齐全完好,并共同签字确认;

    9.入住者不得擅自携带任何种类的电器入住本中心,如确实需要应向中心提出申请并说明其所携带的电器种类,在经本中心同意后方可带入,使用该电器产生的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未经我中心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带入的电器出现的问题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入住期间,入住者应当遵守公寓守则,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房间整洁,在离开房间时要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11.入住者在院期间应当遵守本中心的各项规章条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多次违反规章制度,刁难工作人员,寻衅闹事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违反合同处理,本中心有权强行要求其退院;

    12.入住者的特殊要求(如饮食、美发、美容、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除本中心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其余均由入住者自行承担;

    13.入住人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人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必要时可以交由中心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

    14.中心内原则上不允许入住人私自带养猫、狗、小鸟等各种宠物,其他如金鱼等宠物须在中心和合住邻居同意的前提下方能带入;

    15.入住期间,若入住者或其家属为其请假回家的,在离中心前应当在管理员处对离中心时间、去向以及同行者等信息进行登记,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领取出门条方能离中心;未取得出门条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 ;

    16.入住者若想提前结束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必须及时通知院方,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办理结束住宿手续时,需要携带入住押金凭证。

    17.本入住须知归本院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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