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理级护理
(一)适用范围:
生活行为基本能自理者,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二)提供护理服务:
1、 每天清扫房间1次,保持环境清洁。
2、 每天督促老人完成洗漱。
3、 每天督促老人整理床铺,保持床单位清洁。
4、 鼓励老人到分餐点用餐。
5、 每两周一次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被套)。根据天气情况翻晒被褥。
6、 督促老人洗澡,做好个人卫生。
7、 督促老人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
8、 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兴趣活动。
9、 遇到紧急呼救的老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及时处理。
10、 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至少1次巡视房间,了解老年人的身心变化。
二.介助级护理
(一)适用范围: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和他人协助的老年人;或年龄在80岁以上者。
(二)提供护理服务:
除提供以上三级护理的服务项目以外,需增加下列内容:
1、 对需要协助的老人:①每天协助完成晨、晚间护理;②每天协助老人整理床铺、保持被褥整洁;③协助老人洗澡或擦身,做好个人卫生。
2、 定期协助老人修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 每周洗涤内衣1-2次。
4、 协助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5、 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至少2次巡视房间,了解老年人的身心变化。
6、 鼓励并协助老人到分餐点用餐。
三.介护级护理
(一)适用范围: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者;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者;或年龄在90岁以上者。
(二)提供护理服务:
除提供以上二级护理的服务项目以外,需增加下列内容:
1、 对需要帮助的老人:①每天帮助老人完成晨、晚间护理;②为老人洗头,剪指(趾)甲,理发剃须;③帮助老人按时用餐;④帮助老年人服药。
2、 根据天气情况,为老人洗澡或擦身。
3、 每天帮助老人整理床铺二次、保持被褥整洁。
4、 至少每二周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被套)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
5、 每周洗涤内衣1-2次。必要时及时更换。
6、 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定时巡视房间,及时了解老年人的身心变化。
四.专护级别
(一)适用范围:
生活行为完全依赖他人护理且需要24小时护理者;或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者。
(二)提供护理服务:
专护1级护理
除提供以上一级护理的服务项目以外,需增加下列内容:
1、 对高龄、自理能力差或有脑梗后遗症、轻度失智老人,帮助穿脱衣服、洗漱、擦身。
2、 至少2周清洗被服1次,需要时随时更换。
3、 医生、护士每天查房一次,发现疾病,立即诊治,突发重病及时通知家属转院治疗。
专护2级护理
除提供以上专护1级护理的服务项目以外,需增加下列内容:
1、 根据需要予以食物粉碎、打浆。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2、 对需要喂饭的老人规范操作,做到速度适中、温度适宜、均匀、耐心。
专护3级护理
除提供以上专护2级护理的服务项目以外,需增加下列内容:
1、 对中度失智老人密切观察,注意其活动情况,防止其外出走失或摔跤骨折。
2、 对全卧床不能自主翻身的老人需每隔2小时为老人翻身一次,交换卧位,检查皮肤受压情况,做好翻身记录,严防褥疮的发生。
3、 做好老人二便护理。做到勤查看、勤换尿布、勤擦洗下身、保持清洁。
专护4级护理
除提供以上专护3级护理的服务项目以外,需增加下列内容:
1、 对鼻饲老人,按营养配比调食,按时、正确操作并做好口腔、会阴、床上擦浴等基础护理工作。
2、 帮助插尿道管老人更换尿储袋、并定时更换、清洗导尿管。
3、 对重症有躁动倾向的痴呆老人提供床拦绳托、绑带等安全保护设施,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密切观察老人动向,严防坠床,摔跤骨折、走失及自残等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