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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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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报告 |
体检报告应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三个月以内出具,且体检项目不少于以下项目: 1. 血、尿、便常规 2. 心电图 3. 胸片 4. 骨密度 5. 甲肝、乙肝、丙肝、梅毒、艾滋 6. 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 7. 血脂、血糖 8. 彩超项目(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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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陈述书 |
长者(或监护人)、担保人如实陈述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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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1寸彩色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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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监护人(如有)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页及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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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 |
换洗衣物、洗漱用品、防滑拖鞋、必要的助行工具(助行器、轮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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