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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龙泉老年公寓
2026-06-09 17:05:53
3000-5000元/月
北京市海淀区龙泉老年公寓
民办·老年公寓·床位200张
  • 自理
  • 半自理
  • 不能自理
  • 特护
  • 认知障碍
  • 病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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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聂各庄路46号
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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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北京 - 北京市 - 海淀区
    •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责人:张俊华 院长
    • 开业时间:1998
    • 占地面积:4000
    • 建筑面积:
    • 床位数:200张
    • 收费区间:3000-5000
    • 特色服务: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特护 认知障碍 病后康复
  • 联系我们
    联 系 人:前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聂各庄路46号
    网 址:
  • 机构介绍

    北京市海淀区龙泉老年公寓成立于1998年元月,是一所三星级老年公寓,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紧邻凤凰岭风景区,依山傍水,环境幽雅,空气格外清新,大气净化度是市区的五倍,负氧离子含量是市区的百倍以上,被誉为北京市的后花园和天然氧吧,是颐养天年的最佳场所。


    公寓本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服务宗旨,以一流的服务标准为目标。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内设餐厅、娱乐室、康复室、医务室(医保定点)、图书室、 洗衣房、公共浴室、休闲场所等。设有单人房间、双人房间、多人房间,有床位180余张。 现有工作人员28名,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服务项目包括个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安宁服务等22项服务。以低廉的价位接收半自理、不能 自理、卧床、瘫痪等不同程度的老人来我公寓入住,并特设临终关怀服务。



  • 收费标准
  • 机构设施

    周围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果园环绕,鸟语花香,净化空气纯度是市区的5倍,素有“北京的天然氧吧”之称,是不可多得的养老福地。


    舒适的室内环境:本院致力于为长者打造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备有双人及单人标准房间、高档房间。房间宽敞明亮,配有空调、写字台、沙发椅、衣柜等设施;房间设有紧急呼叫设施,均带有独立卫生间,设有热水器、洗漱池、马桶、洗澡椅、安全扶手等设施。 院内设有公共生活间和多种康娱功能室,包括:文娱活动厅、书画室、阅览室、棋牌室、康复室等功能性场所,室外配有各种老年健身器材,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 服务内容

    专业的医护团队:为方便长者就医,本院设有医务室,为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医保报销,医护人员每天进行查房、巡诊,建立长者健康档案,提供慢病管理、用药指导、生命体征监测、康复理疗等医疗保健服务。本院提供生活照料、老年护理、环境卫生、洗涤服务、安宁服务等22项服务,为长者提供全方位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营养的膳食服务严把食堂原材料采购环节,与大型超市进行定点采购,选择应季、安全、新鲜、品种多样化的食物原料,按照老年人软、烂、淡的饮食特点,以平衡膳食为目标配制一日三餐,为入住长者提供放心、美味、营养的膳食。


    服务准则与理念:自建院以来,遵循“让老人舒心,让家属放心,让员工开心”办院理念,凭借优美的自然环境、整洁的居住环境、完善的设施、优质的服务、合理的收费,多年来受到入住长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本院面向社会收住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为长者奉献优质服务,为子女解决后顾之忧,用心践行“老人笑了,我就孝了” 的服务理念。

  • 入住须知
    1、入院老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需自愿,入院者要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的本人页和户主页(60岁以下残疾人需持有残疾证),送养人的有效身份证,孤寡老人要持有原工作单位(或街乡镇)证明由单位负责人与院方签订养老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入院老人家属给公寓提供近期本人体检证明,无精神病,传染病。适宜过集体生活,能遵守老年公寓入住守则,均可签订养老服务协议登记入住。如有入住时对老人病情有差距,应按老人当时身体状况调整等级。

    3、入住老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公寓入住制度,如有违法者造成自我伤害的由入住老人本人负责,造成公寓方损失的由入住者及其送养人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4、本院为半封闭式公寓外出时是一定要请假,老人应遵守请假制度,如要外出时需主动登记,填写外出时间(不能自理的老人外出时需由家属填写登记),以便院方掌握老人情况,及时与送养人联系,外出时间发生意外,公寓方不负任何责任。(如老人自行离院公寓概不负责)。

    5、入住老人自带钱或家属给老人放钱,存折,手机等贵重物品要由办公室保管,如不寄存,一旦丢失本公寓不负任何责任。

    6、入院后老人如有心理严重失常,不遵守院内制度(如:坚持卧床吸烟,患有传染病,不按时交纳所需费用,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打架,骂人,饮酒闹事不服从管理等),本公寓限期接走,不接走者发生事故后果自负。本院为禁止吸烟单位,院内一律禁止吸烟。

    7、入住者给院方或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后果由本人和送养人负责赔偿,老人的自我伤害由本人负责。

    8、本公寓按老人自身健康情况分为自理,半自理,一般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特殊护理八种标准进行护理,收取费用。如老人入院后需要喂饭另行收费,使用特殊电器(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饮水机等)另行收费,不得私自使用电器。

    9、入院老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应缴纳当月入住费,每月最后一周办理下月付费手续,可预交但不可拖欠过月。如有拖欠过月按拖欠总额的百分之二加收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交者,公寓有权将老人送回。

    10、入院老人离开本公寓,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费,超过半个月按正月收费,一次性安置费不退,离开一个月不退床位费,离院超过一周的退伙食费。如在本院正常去世者,按全月收费。

    11、因本公寓内设医疗机构,入住后请将入住老人的医保卡转入本院,本院有医生每日巡诊。原则上禁止入住老人自带药品,如有特殊情况自带药品必须有医院的医嘱,否则因药品引起的任何问题,公寓概不负责。

    12、入住老年人老糊涂,有的痴呆,有的多动症,有的黑白颠倒,如若不慎摔倒走失或发生其他事故,如车祸,摔伤骨折,脑出血或伤害其他老人,一切后果由家属负担,院方积极抢救治疗,费用由家属支付。

    公寓积极配合家属做好临终关怀服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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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香山: 表 扬 信 ——至北京海淀龙泉老年公寓(聂各庄路46号)
    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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